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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绿色发展,青岛定三年行动方案

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实现经济发展与能源节约双赢,推动形成节能与绿色发展新模式,为建设生态文明青岛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0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降低2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到8%。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10%、11%和15%。创建省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各30个。全社会人均生活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降低20%。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全市营运货车、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和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6.8%、6%和2%。

根据《方案》,要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互联网+”先导作用,打造互联网工业领军城市。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到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62%左右,天然气提高到7%至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到6%,油品消费稳定在15%左右。

按照《方案》,实施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工程,分行业制定能效标杆指南,科学评价企业节能水平和节能效果,提高企业节能科学管理水平。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推广应用高效环保锅炉,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到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锅炉节能改造。

《方案》指出,加快推进绿色城市建设。要建设绿色节约型政府,推进政府机关节能减碳,提倡公务活动绿色出行;大力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1公里范围内出行尽可能选择步行,3公里范围内出行尽可能选择骑车,5公里范围内出行优先选择公交)。实施政府绿色采购,鼓励应用再生产品和绿色产品。到2020年,争取节能产品采购金额占比达到90%以上。

 按照《方案》,开展绿色低碳小镇建设试点:探索符合青岛区域特点的绿色低碳小镇建设发展模式。选择一批镇(街道)开展绿色低碳小镇建设试点,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从土地集约利用入手,统一规划建设。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开展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试点,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组建绿色家庭创建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和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指导居民建立绿色文明、健康简约的生活方式。还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来源:青岛晚报 阅读量:8565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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