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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与山西省财政厅、晋商银行签署“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协议

近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山西省财政厅与晋商银行,三方共同签署了“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协议。

“绿色创新投资业务”是管理中心在新形势下,践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一大创新,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管理中心、山西省财政厅和晋商银行经过一年多酝酿、多轮研讨,并借鉴传统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和江苏“绿色创新投资业务”的实践经验,共同打造了山西“绿色创新投资业务”。

山西省是全国最早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工作的省份之一,从2011年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以来,山西省共成功申报项目30个,提款金额14.21亿元。在项目数量和贷款金额上都是位居前列的省份。此次山西“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的落地,标志着管理中心与山西省财政厅将在新形势下继续加强彼此合作,构建有利于山西省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在此业务模式下,管理中心为项目提供贷款资金,晋商银行可提供配套贷款,省财政厅给予适度贴息,保证节能减碳项目能享受低于市场利率水平的优惠支持。该业务支持对象主要是山西省内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产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技术先进的节能减排产品开发与产业化生产,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利用等项目。“绿色创新投资”项目主要以债权方式进行投资,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对于公益性显著、投资回报期长的项目,可适当延长至5年。项目筛选工作由晋商银行各地经营机构具体实施。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可向晋商银行推荐项目。对于符合“绿色创新投资业务”要求的项目,晋商银行组织开展项目尽职调查,省财政厅组织开展项目碳减排测算,并由省财政厅向管理中心申报,管理中心对项目进行审核。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这为“绿色创新投资业务”指明了下一步发展的方向,也将是“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大力发展的难得机遇。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主动出击,加大项目开发力度,发挥清洁基金的种子资金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 阅读量:4569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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