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 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 号),加快培育具有创 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排头兵企业,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 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决定开展 2020 年自治区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申报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行业领先示范企业。符合《办法》9 项申报条件 的企业可自愿申请。要求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必须位居 全国前 10 位且全区前 3 位;主营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应占企 业营业收入的 50%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可增报一 个直接关联产品,两项产品占比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二)行业领先示范产品。符合《办法》9 项申报条件 的企业可自愿申请,申请企业可参照《办法》中附件 3(重 点产品领域参考目录)申报,对不在目录中,但符合条件的 产品也可申报。申报的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必须位居全国前 10 位且全区前 3 位,对企业申报的单项产品收入占企业全部 2 业务比重不作要求。 已被评为自治区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和示范产品 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通过所在地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 委会经发局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提出申请, 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宁夏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申报书和 未来 3-5 年发展方案。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主营产品(或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证明 材料。全国、全区市场占有率和排位证明可分别由国家级行 业协会(或其下属分会)、省级行业协会等出具(格式见附 件 4),不能出具证明的,由企业自述证明。申请“宁夏制造 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还须提供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 全部业务收入超过 50%的证明材料。
(四)近 3 年获得的知识产权、质量认证、质量荣誉、 品牌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销 售收入、单个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R&D 支出与主营业务收 入之比等申报表格中的财务指标。
(六)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申报示范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 1),并 编制《示范企业发展方案》(见附件 3);申报示范产品的, 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 2),并编制《示范产品发展方 3 案》(见附件 3)。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 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 位或 10 位代码填报,难 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二)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制造业 企业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并按《办法》中有关要求,认真组 织遴选企业。
(三)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前将正 式上报文件(含汇总表)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含申请书、 发展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一式两份及 Word 或 WPS 电子文 档光盘)加盖公章,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投 资处)。
附件:1.宁夏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申请书
2.宁夏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产品申请书
3.宁夏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发展方 案(编制提纲)
4.证明(格式)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工信厅: 宋文亮 0951-6038476
宁夏工经联: 张小丁 0951-5055328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