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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绿色餐厅创建活动的通知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商务部促进绿色流通的工作部署,我厅将于2020年持续支持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绿色餐厅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内容

(一)绿色商场(含超市)。创建主体为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综合体、百货店、购物中心和超市等零售行业企业。其中,百货店、购物中心以单店为主;超市包括企业总部(或区域子公司)和单体门店。重点审核绿色管理制度建立、节能设施设备应用、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绿色服务宣传、绿色消费理念倡导、以及绿色回收开展等情况。

(二)绿色饭店、绿色餐厅。创建主体为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行业企业,需相关证照齐全,正常经营,三年内未发生涉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诚信经营等不良事件。重点审核绿色设计、安全管理、节能管理、环境保护、健康管理、绿色宣传等情况。

二、任务目标

(一)创建数量。本年度计划全区范围内建设国家级绿色商场2家;自治区级绿色商场(含超市)12家,绿色饭店、绿色餐厅23家。其中,银川市计划创建绿色商场(含超市)4家、绿色饭店和绿色餐厅6家;吴忠市绿色商场(含超市)2家、绿色饭店和绿色餐厅5家;石嘴山市、固原市、中卫市绿色商场(含超市)各2家、绿色饭店和绿色餐厅各4家。

(二)支持标准。经评定挂牌的国家级绿色商场每家支持10万元;自治区级绿色商场(含超市)每家支持5万元,绿色饭店、绿色餐厅每家支持3万元。

三、创建标准

(一)绿色商场(含超市)。各有关企业须逐条对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结合自治区商务厅《创建绿色商场(超市)评分表》(附件1)的具体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商场优先分别从十万平方米和五万平方米大型商场中择优评定。

(二)绿色饭店、绿色餐厅。各有关企业须根据拟创建的类型,分别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宁夏餐饮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十条规定》《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餐饮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自治区商务厅《创建绿色饭店绿色餐厅评分表》(附件2)的具体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四、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式。国家级绿色商场需按照商务部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在线申报、地方审核、系统备案等流程(具体参照商务部“绿色商场申报”系统公告)。自治区级创建评定采取企业自主申报、五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初评、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复核终审方式进行。

(二)申报步骤。符合创建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实施达标创绿,并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3)。五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附件1、2评分表细则,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查验后,提出初审意见、评分结果和推荐名单,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其中推荐企业数量应按目标数量的120%报送,名单按评分由高至低排列,得分低于80分的企业不得推荐。

(三)评审认定。自治区商务厅按照五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初审文件,组织进行交叉复审、随机抽查,并在商务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评定结果。

(四)授牌发证。自治区商务厅将对最终认定的绿色商场(含超市)、绿色饭店、绿色餐厅进行授牌发证,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事故,将予以摘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开展绿色商场(含超市)、绿色饭店、绿色餐厅创建活动,是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认真做好动员部署,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总结经验。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摸底和储备工作,据实择优报送。通过媒体、网站等载体,加强创建活动政策讲解、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争先创绿、推崇创绿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对优秀企业和亮点做法,可组织进行互观互学。

(三)把握进度,适时推进。各市应于8月中旬前完成企业创建申报,9月中旬前完成市级初审报送,10月中旬前完成区级复核评定相关工作。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赵蓉

联系电话:0951-5960713

电子邮箱:htzr1029@sina.com。

 

附  件:1.创建绿色商场(超市)评分表;

        2.创建绿色饭店绿色餐厅评分表;

        3.申报材料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宁夏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阅读量:6186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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