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也称碳排放核查或碳核查,是指由独立的机构审查受核查方的排放报告,基于可用数据评估报告中的信息,是基于可获取数据的恰当的排放量估算值。第三方核查机制是碳交易体系的核心制度之一。在我国,核查机构需要对受核查方进行现场查勘和资料收集、验证,出具书面报告,并获得主管部门的认可。鉴于温室气体排放和报告的复杂性,有些国家和地区(如我国、美国加州、加拿大魁北克省和韩国)将核查范围扩展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后者旨在确立企业用于测量、计算和报告数据的具体方式。
ISO14064温室气体核查管理体系
ISO14064:2006是一个由三部分组成的标准,其中包括一套GHG计算和验证准则。 该标准规定了国际上最佳的温室气体资料和数据管理、汇报和验证模式。 人们可以通过使用标准化的方法,计算和验证排放量数值,确保1吨二氧化碳的测量方式在全球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 这样使排放声明不确定度的计算在全世界得到统一,最终用户群(如政府、市场贸易和其他相关方)可依靠这些数据并进行索赔。构成标准的三个部分是:
1、ISO14064第一部分详细规定了设计,开发,管理和报告的组织或公司GHG清单的原则和要求。 它包括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限值,量化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清除并确定公司改进温室气体管理具体措施或活动等要求。同时,标准还具体规定了有关部门温室气体清单的质量管理、报告、内审及机构验证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南。
2、ISO14064第二部分着重讨论旨在减少GHG放量或加快温室气体的清除速度的GHG项目(如风力发电或碳吸收和储存项目)。 它包括确定项目基线和与基线相关的监测、量化和报告项目绩效的原则和要求。
3、ISO14064三个部分阐述了实际验证过程。 它规定了核查策划、评估程序和评估温室气体等要素。 这使ISO14064-3可用于组织或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GHG报告验证及索赔。
ISO14064-1:2006《温室气体-第一部分:在组织层面温室气 体排放和移除的量化和报告指南性规范》。
一、内容简介
ISO14064-1:2006由8个部分及3项附录组成,其8个功能模块分别是:
范围
术语和定义 总共37个术语定义,分别是:
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源、温室气体汇、温室气体储存库、温室气体排放、温室气体移除、温室气体排放及移除因子、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温室气体活动数据、温室气体声明、温室气体信息系统、温室气体清册、温室气体项目、温室气体方案、温室气体报告、全球暖化潜势、二氧化碳当量、基准年、设施、组织、责任方、意向使用者、客户、管控措施、保证级别、实质性、实质差异、监测、审定、审定准则/核证准则、审定声明/核证声明、审定员、核证、核证员、不确定性.
原则
包含5项基本原则,即相关性(Relevance)、完整性(Completeness)、一致性(Consistency)、透明度 (Transparency)及精确度(Accuracy)
温室气体清册的设计和开发
4.1组织边界
4.2运营边界
4.3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的量化
温室气体清册组成
5.1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
5.2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增加温 室气体移除量的组织活动
5.3基准年的温室气体清册
5.4不确定性评估和降低
温室气体清册质量管理
6.1温室气体信息管理
6.2文件保留与记录保存
温室气体报告
7.1总则
7.2温室气体报告计划
7.3温室气体报告内容、
组织在核证活动中的作用
8.1总则
8.2核证准备
8.3核证管理
附录A设施层级数据汇总至组织层级附录B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例附录C温室气体全球暖化潜势
二、重点部分简介
边界范围
此部份包 括组织边界(organizational boundary)以及营运边界(operational boundary)。组织边界的定义主要是从企业集团的角度着眼,须涵 盖旗下子公司、转投资公司、合资企业等各项握有权益(interest)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机构。而营运边界主要就公司的营运活动,以 及将之区分为直接排放与外购电力、蒸汽、热之使用的间接排放,以及其它间接排放(如委外作业或商务旅行等)三个类别。
1. 识别排放源
2.温室气体量化计算
3.1温室气体活动强度数据收集及汇整
搜集与与统计企业 内各项活动数据如各种燃料或原料使用单据、电费单、商务旅行或货品运输车辆行驶里程数、废水操作测量数据等。而相关数据来源 应予记录以确保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验证性,进而建立数据文件的维护程序,以供未来核证需求。温室气体活动强度数据数据收集过程 中,应尽量查询是否有可重复核对之数据以作为对比。有时某些温室气体的年度活动强度数据可能同时存在于不同的部门,在统计过 程中应评估其差异性,并选取较正确的数据作为代表。若不同活动/设施有相同的排放源而又无法分开纪录时,则可采用合并纪录的方 式作为替代方案。
3.2温室气体排放系数收集及汇整
由于排放 系数是将每单位原燃物料使用量换算成产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重要依据,因此在量化过程中为十分重要的因子。一般而言,排放系数 应使用现场或本土化的数据较为适当,然而由于国内对于此部份研究仍不足,因此目前使用的排放系数多以IPCC,GHG Protocol, USEPA等组织所公布的数据为主,而对于排放系数来源的识别与使用的适当性,即为本阶段首要工作。
3.3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
在收集汇总包含活动强度及排放系数等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数据后,即可进行温室气体最后的量化计算。六种不同温室气体中,由于CO2与其它五种气体有造成不同温室效应的特点,为了校正这种差距,需要利用全球暖化潜势(Global Warming Potential,GWP),将其换算为实际的CO2当量;即以特定气体的排放量乘以此气体的全球暖化潜势而计算得出。最后汇总完成整个计算。在计算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活动强度及排放系数之单位是否能够匹配;此外由于CO2以外之五种温室气体有不同 之GWP值,在换算成CO2当量时亦应特别注意,若引用错误则可能造成量化结果数千甚至数万倍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