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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积极争创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

    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实体和网上技术市场健全,专业技术市场补充的技术市场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横向纵向联通,衔接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创新,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

 

  积极争创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培育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0家以上、省级技术转移平台20个以上、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0家以上,全省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8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构建完善的技术市场体系

 

  完善实体市场体系。发挥实体技术市场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强化示范带动,突出专业特色,重点围绕济(南)青(岛)烟(台)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带动各市同步推进。

 

  加快建设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山东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德州)等省级实体平台,依法赋予科技成果交易权,培育形成功能完善、辐射作用强的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

 

  加快推进各市、县(市、区)和省级以上高新区实体性的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围绕产业技术需求开展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优化专业化技术转移中心布局,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技术需求,继续发挥青岛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示范带动作用,倾力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化技术转移中心,加速先进科技成果与产业精准对接,推动区域优势产业创新升级。

 

  建成网上技术市场体系。发挥“互联网+科技服务”新优势,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在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统筹布局省、市、县(市、区)网上技术市场,统一数据标准、品牌标识和服务要求,构建山东省网上技术市场体系。

 

  链接全国重点区域网上技术市场,嵌入全国技术交易网络,提升网上技术市场信息交汇、技术交易、服务转化的能力,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局面。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企业通过网上技术市场实名注册,发布技术供给和需求,实现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优化技术转移服务架构

 

  大力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大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力度,落实服务机构扶持政策,助力初创期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成长发展。鼓励市、县(市、区)政府制定扶持政策,按照绩效给予支持,加强对本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培育。

 

  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平台、行业内龙头企业共同发起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或联盟,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从源头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的问题。

 

  支持有条件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合作建立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资力度,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建设服务技术转移的人才队伍。加快推动技术经纪服务行业发展,积极引进、培养技术经理人,并将业绩突出的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纳入省级和各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及风险投资等各类市场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作用,各级要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与国内外科技创投机构、大型企业和社会资本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继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扩大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银行范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业务在省内全覆盖。积极推广“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的融资服务模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共享服务新业态。围绕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规划布局,打造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转移联盟,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围绕行业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攻关、协同创新、成果共享的机制,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开放创新创业资源,结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推动学科间、企业间跨界融合,引导研发、制造、服务各环节协同创新,为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提供服务支撑。

 

  利用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集聚公共资源开展共享服务,省、市级创新券对使用共享平台予以支持。强化技术转移平台创新服务作用,吸引聚集科技中介机构,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

 

  充分发挥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的优势,依托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共同体推动技术转移。

 

  拓宽技术转移通道

 

  打造技术转移“十”字走廊。依托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济南-淄博-潍坊-青岛-烟台-威海技术转移通道,采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互认互通的共享模式,形成贯穿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推广辐射经济带”。

 

  围绕京沪、京九高铁沿线布局一批创新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打造德州-聊城-济南-泰安-济宁-菏泽-枣庄技术转移辐射轴,形成连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跨区域技术转移走廊,带动我省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发展。

 

  加强军民融合科廊服线平台建设,继续实施省级“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鼓励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军工单位合作,共建军民两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开展科廊创新。

 

  组织开展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军民融合技术转移中心和创新示范区。

 

  推动国际技术转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双边、多边合作交流,编制先进技术重点引进目录,畅通与以色列、德国、荷兰等重点国家的信息交流与技术合作渠道,利用信息技术和市场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化机构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及创新合作中心,促进先进技术的引进转化和集成创新。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能源资源依赖性强的企业,积极利用海外的人才、技术资源,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器,构建“一带一路”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实现我省优势产业的国际市场开拓。(实习记者 刘玉新)


来源:http://www.cinic.org.cn/xy/sd/440181.html 阅读量:8663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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