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全市园区及工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并进行评价和认定。认定合格的园区、工厂分别授予市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称号并优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参评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同时,在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市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奖励。该政策是重庆市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管理而推出的具体举措,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园区和企业开展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提供了动力和保障。
2017年5月以来,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层面先后发布了十余项与促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有关的资金政策,明确给予满足省级或国家级认定条件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金额不等的资金奖励。从资金支持力度来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称号的园区及企业奖励范围大都在50~200万元,其中,河南省的支持力度较大。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5月印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提出“对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的财政政策。面对着从传统制造向绿色制造、智能制造转型的巨大压力,河南省充分利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化技术改造,支持破解转型发展瓶颈制约并取得显著效果,目前已有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园区获得国家级绿色园区称号,中航锂电、白马集团等10家企业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
图1 部分省(区、市)给予国家级绿色园区奖励额度统计
资料来源:公开数据,赛迪顾问整理,2018年9月
图2 部分省(区、市)给予国家级绿色工厂奖励额度统
资料来源:公开数据,赛迪顾问整理,2018年9月
在鼓励引导园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绿色制造项目奖励模式,持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及资金统筹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不断拓宽绿色制造项目主体获得财政支持的途径和渠道,借助产业转型升级等各级专项资金,并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园区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等,为促进园区及企业大力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撑。除了明确具体奖励额度的地区外,北京、天津、浙江等地也相继出台政策确保绿色制造项目优先享受各级专项资金支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今年8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绿色工厂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对入选本市及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奖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在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提出“对纳入本市绿色工厂创建备选名单的企业,市节能专项资金对企业围绕创建工作实施的节能与绿色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在今年5月印发的《浙江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中提出“积极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列入现有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对获得认定的绿色工厂、产品、绿色区、供应链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则在今年6月发布的《关于申报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整合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有关专项,加大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实施的支撑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优先予以支持”。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已成为实施高质量发展阶段制造强国战略的重点任务之一。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工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不仅能够有效缓解资源能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还能够大力推动生产主体加快迈向产业链的中高端,最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持续协调优化。
2016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以及“创建百家绿色工业园区、千家绿色示范工厂”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目标。截至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于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公示了两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其中绿色园区共46家,绿色工厂共416家。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也已于近日完成申报及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据相关评价标准进行论证后最终确定第三批示范名单。随着国家各级层面支持政策的逐步完善,园区、企业开展绿色转型的主动意识也将进一步增强,由被动地应对市场竞争和环境资源约束逐渐转变为主动地破解资金瓶颈和成本压力,从而加快园区及企业的绿色制造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