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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工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绿色制造,减少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绿色增长,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题1:《指导意见》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的?

答: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听取有关省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时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国务院发布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要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思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形成“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发展新格局,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基本遵循。

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1个省市,人口占比接近43%,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44%。长江经济带工业企业密集,环境风险点多,部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不高,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造成累积性、叠加性和潜在性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成为制约长江经济带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重大战略部署,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从生产源头防治污染,破解生态环境约束,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实现经济绿色增长,制定《指导意见》。

问题2:《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如何考虑的?

《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扎实推进《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紧紧围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要求,以企业为主体,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执行最严格环保、水耗、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强化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升级,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引领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

《指导意见》确立的目标是: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与2015年相比,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2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重点行业水循环利用率明显提升。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危险化学品重点搬迁改造项目。一批关键共性绿色制造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打造和培育500家绿色示范工厂、50家绿色示范园区,推广5000种以上绿色产品,绿色制造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

问题5:《指导意见》对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提出了哪些方面的要求?

答:一是优化工业布局。针对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指导意见》从完善工业布局规划、改造提升工业园区、规范工业集约集聚发展、引导跨区域产业转移、严控跨区域转移项目五方面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的方案。

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长江经济带工业发展从中高速增长迈向产业价值链的中高端,关键取决于结构调整的进度和成效。为此,《指导意见》从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重化工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

三是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对于工业绿色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立足长江经济带传统产业发展现状,《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实施能效提升计划,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四是加强工业节水和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分布着大量的高耗水行业,水资源消耗量及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针对这种情况,《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强重点污染物防治等方式,推进工业节水和污染防治。

问题6: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面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形成工作合力,加快长江经济带绿色制造步伐,《指导意见》提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业绿色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以企业为主体,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是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撑。为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标准引领、规范和带动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挥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以及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和绿色评价及服务等标准的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出台最严格的绿色发展标准。考虑到技术创新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急需技术装备和产品的创新,推动先进成熟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和推广,支撑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

三是落实支持政策。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以及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升级,都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为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向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水污染防治等项目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节水治污、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等。落实现有税收、绿色信贷、绿色采购、土地等优惠政策,加快支持企业绿色转型,提质增效。同时,提出鼓励长江经济带建立地区间、上下游间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进行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区域污染治理新模式。鼓励长江经济带建立地区间、上下游间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进行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区域污染治理新模式。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基于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组织实施绿色制造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强调,依托长江经济带的产业和区位优势,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采用境外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方式,推动绿色制造和绿色服务率先走出去。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为给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绿色理念的传播力度,充分发挥媒体、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绿色公益组织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传播绿色理念,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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