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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布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近日,安徽省结合本省工业绿色发展具体情况,制定并印发了《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指出省内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工厂的培育创建和申报推荐工作,并对绿色工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省级绿色工厂实行年度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每年年底企业总结绿色工厂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安徽省工信厅对省级绿色工厂每年一次评价,并依据安徽省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有关政策,对绿色工厂企业给予相关支持。

近年来,安徽省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促进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取得了积极成效。2018年,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4%,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增长17.5%,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50家、绿色设计产品61种、绿色园区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家。下一步,安徽省将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利用财政、信贷等手段支持绿色制造重点项目建设,助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阅读量:1599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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