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自治区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创建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1.企业名称、行业类别、所在地、员工数量等;
2.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实际产量、销售区域等;
3.企业整体在国内、区内同行业所处的地位。
(二)近三年经济效益
包括销售收入、净资产收益率、利润、税收等以及在国家、自治区的排名情况。
(三)近三年能源资源消耗和“三废”排放情况
1.主要原材料、水、燃料、电等能源资源消耗;
2.单位产品能源资源消耗;
3.单位产值能耗情况;
4.“三废”及噪声产生、处置、排放达标情况;
5.在国内、区内同行业所处水平。
(四)近三年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1.在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增效减污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及成效;
2.综合利用水平在国内、区内同行业所处水平。
(五)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1.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及科研人员情况;
2.企业研发能力及成果;
3.主营业务采用的核心工艺技术及水平;
4.在国内、区内同行业所处水平。
(六)主要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1.主要生产工艺(设备)种类、数量;
2.主要生产工艺(设备)运行状况;
3.主要生产工艺(设备)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对比性分析;
4.在国内、区内同行业所处水平。
二、示范创建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主要是针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创建确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重点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等。
三、创建效益分析
1.企业本身对本行业、本地区的示范作用分析;
2.对促进本行业、本地区发展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建议。
四、保障措施
针对提高企业的相关指标水平,制定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目标考核、制度建设、要素保障、内部奖惩政策、外部资源利用等方面内容。
五、其它相关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有关鉴定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二)企业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境评估、安评等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近三年在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未发生事故的自我承诺证明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失信记录承诺证明;
(六)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