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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机器人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 施意见》(宁党发〔2017〕26 号),进一步增强转型发展新动 能,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 2020 年新型工业化 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机器人推 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智能工厂。将产品、智能设备和信息技术三者在制 造过程中有机融合,涵盖了对工厂制造的全流程,主要解决企 业从产品的研发设计、工艺流程、生产制造、产品服务到营销 管理的全业务过程的智能化。利用工业大数据、互联网+、工 业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经营、 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二)绿色工厂。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 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征。 

(三)数字化车间。生产车间建立了设备之间的工业通信 网络,可以充分采集生产现场的信息,与车间生产管理信息系 统实现数据集成、分析,以及产品制造过程的可视化管理,产 品信息能够贯穿于设计、制造、质量、物流等环节,实现产品 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而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及良品率。 

(四)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在劳动强度大、工作条 件相对较差、或有一定危险性的领域,采用机器人或自动化机 械手等代替人工操作,提高生产过程安全、环保、节能、效率 等水平的项目;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行业,采用机器人或自动 化机械手等代替手工操作,或对整条自动化生产线进行技术改 造,实现自动化效能大幅度提升的项目;在传统行业和新兴产 业,由“人、机”组合制造零部件的相对独立工序,购置或研 制单台(套)自动化设备进行改造,或在装配、冲压、焊接、 切磨抛、分拣、检测、贴标等工序由手工操作部分采用自动化 机械手等现代设备替换,或大量使用机械手改造流水线,有效 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企业。 

(二)企业申报项目要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技 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2018 年)》支持的方向和重点。 

(三)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完 备。 

(四)《自治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 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认 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其他基本条件。

 (五)同一企业只能选择一个专项进行申报。已获得自治 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 目的企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项目必须为 2017 年以来建成投产的项目。其中 机器人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入应在 100 万元以上。

 (七)申请补助的设备购置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设备购置发票时间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认真组织辖区 企业申报,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本辖区所有企业,确保符合 条件的企业都能申报。 

(二)申报企业要认真准备相关资料(见附件 1、2、3、4), 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其中,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要按照相关 - 4 - 标准进行自评价,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 

(三)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 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祥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内容 真实可靠。 

(四)请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将推荐意见、《2019 年 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以及企业申报资 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光盘一份)报送工信厅技术改造投资处,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缪之因 0951-6038476(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机器人项目) 

                   纪国栋 0951-6038906(绿色工厂)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智能工厂申报书》 

           2.《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工厂申报书》

           3.《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4.《自治区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5.《2019 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 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 年 12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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