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科技局,宁东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创业孵化机构科学防疫推进创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持创新创业活力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66号)和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规发〔2020〕2号)的有关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动创业孵化机构和科技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继续保持创新创业活力,力争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各创业孵化机构、科技企业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排查机制,与所在地的疫情联防联控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切实加强孵化场地防控,督导入驻企业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避免发生集聚性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高度重视并稳步推进创业孵化机构和科技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五市及宁东科技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把帮助创业孵化机构和科技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摆在重要位置,为其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创造有利条件,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创新创业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切实为疫情消退后持续推进我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蓄积有生力量。五市及宁东科技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创业孵化机构和科技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摸底工作。一是督促辖区内创业孵化机构及时填报“创业孵化机构复工复产情况监测”数据,二是按时上报辖区科技企业复工复产数据。
1.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信息服务系统”(http://www.chinatorch.gov.cn/)点击“创业孵化机构复工复产情况监测”菜单栏,分别于3月17日、24日、31日完成填报工作。
2.五市及宁东科技主管部门每周一上报辖区内科技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科技型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汇总报送,不分类。
三、为创业孵化机构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一是进一步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等方面的引导支持政策,及时做好新升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免税申报入库工作。二是对给予入驻企业减免办公场地、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以及服务费的创业孵化机构,将在2020年的各类扶持政策中优先支持,并在今年的绩效考核评价中给予加分奖励。
1.符合条件的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可以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信息服务系统”(http://www.chinatorch.gov.cn/)进行免税申报。
2.在疫情期间对入驻企业减免各类费用的创业孵化机构,可以向科技厅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交减免费用的相关证明(包括相关的通知文件、减免费用的企业和金额清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便及时享受自治区相关扶持政策。
四、积极推动服务升级和新业态培育
各创业孵化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拓展服务内容。要积极协助入驻企业享受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企业贷款、职工社保、稳定就业等政策,帮助其更好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产权申报,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等政策服务。鼓励支持创业孵化机构推出疫情期间针对企业融资、供应链物流、防疫物资配套、员工返岗等方面的专项服务,携手入驻企业共克时艰;积极开展线上服务,利用线上平台开展创业辅导,项目路演、导师分享、资源对接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持续保持创新创业活力;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方式,提升孵化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创业孵化机构把握疫情防控需求,发挥科技企业研发快、转型快、成长快的特点和优势,主动在防疫物资新技术研发、新型检测试剂、智能医疗和检测设备、互联网教育、远程办公等领域,发掘优秀创业项目,为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研发合作、市场开拓、供应链对接等服务,催生相关新产品新企业,培育新业态新产业。
联系人:苏胜亮 叶学军:0951-5066384 5026942
附件:科技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统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