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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计算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微型计算机是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电子终端整机产品。《微型计算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T/CESA 1088-2020)(以下简称“本标准”)规定了微型计算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原则、方法、指标体系及要求、程序和报告等,适用于对具有微型计算机(包括台式微型计算机和便携式微型计算机)产品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进行评价,其他类型微型计算机产品的绿色工厂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围绕《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及《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SJ/T 11744)中规定的基本要求,以及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6个一级指标展开,充分考虑微型计算机产品制造业的特征特性,进一步细化了29个二级指标,涉及101个具体要求。如,产品中的限用物质应符合《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按照对应的标准进行标识并确定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按照《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微型计算机》(T/CESA 1019)对应开展产品生态设计评价;满足《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28380)中的能效限定值并努力达到更高能效等。

为保证评价工作可操作性,本标准对“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5项绿色工厂绩效指标进行细化和分级,将微型计算机产品生产制造工厂的绿色绩效水平分为3个级别,并给出不同绩效水平对应的指标要求和评价得分。如,明确微型计算机制造业“废物资源化”对应的“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分别为≥99%(1级)、≥90%(2级)、≥80%(3级);“能源低碳化”对应的“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指标要求分别为≤2kgce/万元(1级)、≤4kgce/万元(2级)、≤6kgce/万元(3级)等。

联想、华为、惠普、戴尔等企业参与了本标准的研制和验证。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阅读量:2809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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