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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节函〔2020〕1号)精神,从2020年7月13日开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采取“以区带市,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对全区煤基活性炭、兰炭、炼油、甲醇、聚氯乙烯树脂、轮胎、纯碱等行业的41家工业企业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今年节能监察工作,正值各级党委政府全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之际,监察人员紧紧围绕当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将“服务企业”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寓服务于监察工作当中。

监察准备阶段,根据疫情形势,为提高服务质量,自治区工业节能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石嘴山和吴忠两个片区举办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培训班,对全区节能监察人员和相关企业能源统计人员普及能源统计知识,讲解能耗指标核算要点,解读相关产业政策和能耗限额标准。

现场监察中,监察人员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监察的同时,主动向企业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的重要讲话精神、解读“工业稳增长24条”“中小企业共渡难关18条”等惠企政策,发挥专业优长,从设备装置、节能管理、产业结构等方面帮助企业分析能源利用效率,查找能源利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助推企业实现节约能源、降低成本。

目前,各市县工信局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同步开展现场监察工作,预计8月中旬完成本次监察任务。(自治区工业节能中心)


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量:3744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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