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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宁夏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双创”示范项目的补充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宁夏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双创”示范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5 11:36:56 来源:数据中心

原文链接:

 

 

宁非公经发〔2018〕135号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双创”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宁财(企)发〔2017〕699号)有关规定,2018年3月已组织申报了一批宁夏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双创示范项目,为进一步充实平台对接资源,现将2018年宁夏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双创”示范项目申报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平台主要服务功能

 

  宁夏众创空间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由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和科技厅共同开发建设,依托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整合全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企业双创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等双创载体线上资源,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充分发挥资源聚集效应,打破创业创新资源不均衡局面。通过产品众筹平台、业务众包平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和数据资源中心等实现共享平台与各双创载体优势资源双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互动性的服务,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科技信息、贷款融资、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等。目前,宁夏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已上线运行(平台网址:www.openworks.cn)。

 

  二、申报条件 

 

  (一)改造项目。国家或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众创空间,利用现有线上平台,自愿按要求改造线上平台与自治区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二)新建项目。国家或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众创空间,自愿建设线上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并与自治区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支持政策

 

  示范基地、示范平台及众创空间申请接入共享平台的改造项目或新建项目,对符合共享平台对接条件的,根据建设投入情况给予一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接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于9月30日前登录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nx.gov.cn)项目申报系统,点击“企业双创平台项目申报”完成在线填报。同时按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准备5份纸质资料(可在线打印表格),于评审日(另行通知)交自治区非公经济局。线上申报的附件扫描上传原件,纸质资料的附件可用复印件。(本通知及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在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政务动态”栏下载。)

 

  (二)接入平台。

 

  1.填报基本情况。申报单位登录共享平台网站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填报基本情况,包括入驻企业数、孵化面积、主要服务内容、入驻流程等内容。请于9月30日前完成填报。

 

  2.对接共享平台。申报单位按照《宁夏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共享数据指标目录》,对自身平台进行改造升级和开发接口,10月19日前完成与共享平台对接联通。《宁夏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共享数据指标目录》在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政务动态”栏下载。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示范平台及众创空间申报,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在线初审。

 

  (二)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0月12日前对所辖区域内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并会同财政向自治区非公经济局、财政厅报送推荐文件及推荐表(见附件2)。

 

  联系方式:

 

  自治区非公经济局:王曦   乔秀山 0951-5043313

 

  自治区财政厅:    马金虎   0951-8553163

 

  申报项目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张丽琴 13723380887

 

  众创空间共享平台技术支持电话:田沁馨 1816150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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