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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19年度宁夏重点工业节能技术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7〕155 号),促进我区节能技术的研发,鼓励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的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引导和推动高效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现面向工业领域开展自治区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工作,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将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工业节能技术推广目录》面向全社会宣传推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重点工业节能技术申报

申报(或推荐)的节能技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能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对环境影响、遏制能源资源浪费的技术(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主要包括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技术,单项节能改造技术与节能技术的系统集成,节能型的生产工艺、高性能用能设备或产品,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能源消耗的新材料开发应用技术,以及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管理技术等。

经申报、遴选、专家论证、公示后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工业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宣传。申报的技术应具有节能降耗效果显著、经济适用,能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可在我区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在我区广泛示范和推广意义,有成功实施案例,目前在我区全行业普及率在 80%以下等条件。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节能新产品、新设备还应同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节能新技术、新工艺。

宁夏区域内学校、企业、科研机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独有技术。或取得在宁夏区域内独家代理或成果使用买断且有技术推广转让权。申报技术应通过有关部门或机构节能效果鉴定或认证。申报单位应为技术自有或持有单位。曾获得各级政府财政扶持奖励的节能技术优先申报。

(二)节能新产品、新设备。

在宁夏区域内生产、销售、推广应用的节能新产品、新设备。申报产品和设备应有注册商标,质量稳定,能够在宁夏区内正常批量生产,节能效果显著,通过有关部门或机构的节能效果鉴定或认证。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区内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生产性企业和经营性企业,或在区内取得独家代理销售的单位。在宁夏有具体应用实例的优先申报。

申报宁夏重点工业节能技术填写宁夏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并编写技术报告(见附件第一、二部分),同时填写《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第三部分)。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 A4 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

(二)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

三、报送方式

请各市工信局、有关行业协会根据申报要求,组织有关节能技术装备研发或生产单位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审核,于2019 年 6 月 20 日前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王保 电话:0951-6038316

地 址:银川市解放西街 361 号区政府大楼 B623-2 室

邮政编码:750001

附件:2019 年度宁夏重点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 年 5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http://gxt.nx.gov.cn/info/1308/15927.htm 阅读量:2899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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