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运行〔2019〕534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我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宁发改运行〔2019〕523号)有关要求,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守住电力安全生产红线,定于近期开展全区非统调自备电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我委组织专家对全区部分非统调自备电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其他未抽查到的非统调自备电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发展改革委参照我委标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将结果报送我委;对于手续不全和批建不符的自备电厂另行处理。安全检查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压实非统调自备电厂和增量配电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企业是否落实安全评估制度、事故预防措施、工程工期管理、安全措施审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应急能力建设、安全培训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企业
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泰益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申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三、检查时间及分组
组建3个专家组,于2019年8月27-30日(为期4天),分别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宁东基地相关非统调机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其中,第一组赴宁夏金昱元能源化学有限公司吴忠自备电厂、宁夏兴昊永胜盐业公司自备电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项目;第二组赴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宁夏启元药业自备电厂、宁夏伊品生物科技公司自备电厂;第三组赴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自备电厂、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自备电厂、宁夏日盛高新产业公司自备电厂、宁夏申银特钢公司自备电厂。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对接相关企业做好专家安全迎检工作。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配合我委积极做好检查问题的立行立改。
联系人:何 丽 0951-6038352 17709510603
马 骏 0951-8301967 13895000540
马彦文 0951-8301980 18009510003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