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宁科工字〔2018〕8号)规定,现将2019年度拟下达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向科技厅高新技术处或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科技厅高新处(0951)5032687 5026942
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951)5032904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北巷95号南楼
附件:1.2019年度拟下达自治区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计划表
2.2019年度拟下达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计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