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这表明,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不仅具有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更有战略意义和长远价值。同时,总书记也指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作为碳排放大国和资源消耗大国,中国环境治理压力一直较大。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金融对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引导、约束和杠杆功能,拓宽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缓解其融资难题;引领信贷资源逐步从“两高一低”行业退出,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倡导民众采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首个构建较为完整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但受政策体制和市场环境“口惠而实不至”的制约,银企双方仍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和合作共赢,绿色金融一定程度上存在“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绿色金融要突破当前的制约瓶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关键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政府层面、市场层面和社会层面采取针对性措施:
从政府层面来说,进一步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第一,完善绿色金融相关的标准规则和政策体系。明确绿色项目和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以及认证考核标准;理顺资源环境定价机制,实现资源环境的科学合理定价;对开展绿色金融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由政府对绿色项目提供担保,拓宽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加快环境立法,尤其是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执法督察。第二,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全面对接与协调联动。
可考虑成立绿色金融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第三,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建立健全专业性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加快推进绿色债券市场、绿色股票市场、碳交易市场等直接融资市场建设。
从市场层面来说,着力提高金融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金融机构要提升绿色金融的战略认知;对绿色项目实施差异化授信和考核机制;根据绿色项目的特点,以及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建立客户分层体系,提高风险定价水平,开发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加强与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对企业和项目进行资质审核和资产评估的严谨性和可靠性;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银行、政府、创投公司、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提供融信贷、投资、担保、保险、咨询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
从社会层面来说,重点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服务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化、国际化的绿色金融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咨询,以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参与绿色治理,对绿色金融项目进行定期监测、评价和报告,提高绿色金融项目的透明度和可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