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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贯彻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科〔2017315号)要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切实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部将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应用内容
 

围绕培育智能产品、深化行业应用、构建支撑体系三个方向,支持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的产品和应用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提升产业支撑能力,推动行业融合与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技术攻关、智能产品研发、行业融合应用、支撑保障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创新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组织推荐。项目内容包括3个类别,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各地主管部门推荐的创新应用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创新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

(三)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创新项目并建立项目库,择机予以推广和支持。
 

三、报送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项目申报:申报企业登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为www.aigovpro.com)完成注册,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申报截止时间531日,逾期系统将关闭。

(二)项目推荐:推荐单位(各地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使用给定的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项目后,系统自动生成报送信息汇总表,推荐单位需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报送:推荐单位通知被推荐企业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推荐单位。推荐单位统一将信息汇总表(一份)、项目申报书(每项目一份)邮寄至联系地址,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四)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630日。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刘洋 010-68205234

                     张瑶 010-88680530

                         010-88685262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邮编:100040(收件人:张瑶)
  
 


附件: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42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阅读量:865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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