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精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山东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8〕13号)。《意见》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从山东实际出发,以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技术转移体系为目标,共包括构建完善的技术市场体系、优化技术转移服务架构、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推动县域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阵地、深入完善技术转移保障体系等七个部分19条。《意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创新细化。一是提出统筹布局建设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体系,形成覆盖省、市、县和园区的技术市场体系架构;二是明确提出推动县域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阵地,从组织管理体系、技术供需对接、试点示范三个方面进行细化,提出开展省级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三是提出围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规划布局,培育成果转化共享服务新业态,以打造重点产业专利成果库等方式,引导高端专利成果向山东汇集;四是为实现科技与金融有效对接,提出鼓励各级财政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同时提出推广“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的融资服务模式;五是明确提出建设具有科技成果全领域法定交易权的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等省级实体平台,畅通科技成果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渠道;六是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出启动省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下放试点。
下一步,山东省科技厅将以《意见》出台实施为契机,加强供需对接,优化要素配置,完善政策环境,加快建立起高效、顺畅、规范的技术转移体系。着力完善技术市场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中心,发展壮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好“互联网+科技服务”的优势,促进线上线下联动,横向纵向联通,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精准对接、融合促进。着力畅通技术转移通道,积极搭建技术转移平台,加快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创新共同体,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金融链一体布局,促进科技成果更多更好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动力支撑。
山东省出台意见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