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人才办,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区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宁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就组织开展2018年度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引才专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规定的A、B、C、D、E类人才(具体分类见附件1),或在此期间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申请。
3.申请人正在主持国家、自治区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项目的申报。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以项目验收合格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可在下一年度是申报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引才专项)。2018年没有在研项目,且本人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不得申报下一年度引才专项资助。
二、申报方式
1.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info.nxkjt.gov.cn/)进行网上填写并提交申报书。按格式要求在线填写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引才专项)申报书。
2.企业引进人才提供和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
3.自主创业人才需上传营业执照、单位注册机构编制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
4.其他引进人才,由人才引进单位审核并上传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请登录网站(http://info.nxkjt.gov.cn/lib/registrationNote.html)。
2.项目申报书先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审核推荐,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按照科技厅重点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签订项目任务书及项目合同书。
3.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1.各级申报单位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资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给予通报。
3.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自治区科学技术厅A座1507室创新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及电话:郭新富 0951—2070022
石虹媛 0951—5028273
技术咨询:宁夏科技战略与信息研究所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常红 0951-5011204
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夏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