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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商用电磁灶

本标准适用于商用电磁灶绿色产品设计评价,包括单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其单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不超过 30 kw,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 V。

本标准不适用于:家用便携式电磁灶、拟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电磁灶(如腐蚀性环境或容易引起爆炸的环境)、室外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等。


来源:工信部 阅读量:8599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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