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目前,工业园区已经成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能合作的重要形式。低碳工业园区是以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增强园区和企业碳管理能力的一种可持续园区发展模式。低碳工业园区区别于传统工业园区之处,在于对园区的产业准入和主导产业的碳排放有指向性要求。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低碳工业园区建设,不仅契合《巴黎协定》国际气候治理的新诉求,还能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避免工业发展的高碳锁定效应,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正面临经济发展高碳锁定的严峻挑战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当前的发展阶段正面临气候变化的刚性约束以及减缓和适应的难题,都在寻求经济持续发展路径,探索科技、能源和产业变革的创新增长方式,以避免高碳路径锁定效应和伴生的发展陷阱。
首先,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体量快速增长,经济发展的活力和潜力正日益凸显。2010—2017年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年均GDP增速远高于世界年均GDP增速,其中一些国家保持了高于6%的年均GDP增速。2017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出了全球近三分之一的国民生产总值,经济发展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大多数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较高。如果这些国家不能在转型中走上绿色低碳的工业化道路,势必重蹈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式经济增长覆辙,这对本国和世界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而言,都是一种极大的挑战。
其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强度和碳排放强度较高,正在成为未来全球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增长源之一。虽然从消费端而言,沿线国家的人均资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从生产端而言,单位GDP的能源、资源消耗以及碳排放量却大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由此可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高消耗和高排放的特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未来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下,借鉴、融合中国低碳发展的经验,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工业绿色转型显得尤为必要。
再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受自身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力不足。《巴黎协定》生效之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提出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这些目标包括降低碳排放强度、设定达峰时间等相对减排目标,也包括增加碳汇、发展清洁能源等非温室气体目标。虽然绝大多数沿线国家提出了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但其中超过40%的目标是有条件的,意味着这些目标的落实取决于国际社会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仅仅依赖沿线国家自身来落实自主贡献目标仍然存在难度,这就为以应对气候变化实现低碳发展的国际合作模式预留了空间。
通过低碳合作可展现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责任和担当
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切实努力,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中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成为了团结世界各国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有效行动的旗帜。
当前来自部分国家的“反全球化”思潮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日益严峻。2017年以来,在美国退出《巴黎协定》以及特朗普政府采取的一系列“去气候变化”政策的影响下,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决心和行动显得尤为重要。气候变化本身也是塑造地缘政治的力量,因此,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打造低碳共同体具有极其特殊的意义。近年来,中国在低碳发展领域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工业低碳发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熟的技术及人才储备,能够切实引领丝绸之路建设朝着绿色低碳的方向发展。中国应该把握这个时机,通过低碳发展塑造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低碳领导力。
目前,工业园区已经成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能合作的重要形式。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目前,在2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中国企业在建56个合作工业园区,累计投资185.5亿美元,入区企业1082家, 总产值506.9亿美元。其中,中白工业园、中马钦州产业园、马中关丹产业园和中印尼综合产业园等通过园区的产业集聚效应和经济辐射作用,全面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成为带动中国制造“走出去”十分有效的经济合作方式。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沿线国家对于分享中国经验、获取中国资金技术支持的需求日益强烈。低碳工业园区集聚高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为中国工业领域输出大规模绿色产能提供了必要条件,共建低碳工业园区要比输出单一的低碳产业更具竞争力,可以有效拓展与沿线国家在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技术领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尤其是2013年,由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两部委联合,选择了一批基础较好、减排潜力较大的工业园区开展低碳工业园区试点,通过试点探索产业高度集聚、地区与行业特色鲜明、碳生产力高的园区低碳发展新模式,引领和带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参与试点的园区在保持较高经济增速的同时,不仅降低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而且在试点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低碳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模式。因此,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中,共同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并以共商共建共享方式形成绿色发展的合力是大势所趋。
发展低碳工业园区需加强顶层设计并统筹推进
为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业园区的绿色、低碳发展,中国应研究制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引入低碳工业园区的先后次序、特征特色和需求清单,与“一带一路”的整体战略布局结合起来。尤其应选择在政治关系良好,已经有合作基础的国家率先开展。而对于沿线国家发展低碳所需要的技术、产业、管理经验等,中国应该在《巴黎协定》的资金和技术框架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将“一带一路”建设与全球气候治理共同推进。例如将建设低碳工业园区纳入“一带一路”的战略框架和主要议程,在战略层面通过一揽子的政策措施来整体推进。尤其应加强园区低碳发展的顶层设计,在与沿线国家共建工业园区时,应在园区最初的规划与空间布局层面就纳入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与举措,并将其对接所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战略规划。不仅如此,还应根据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业定位、要素禀赋以及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各不相同,凸显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地实现低碳发展。
中国幅员辽阔,已经形成了多样化的园区低碳发展模式,如位于东部发达地区的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大力推动服务业及新兴产业的低碳发展,并加快高端制造业低碳发展的步伐;位于沙漠地区的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积极推进园区煤、电等高能耗行业的低碳化改造;位于中部的江西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工业与生态的融合发展;位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贵州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则大力推动大数据等高附加值产业的绿色低碳发展;位于高原地区的青海格尔木园区则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些园区的低碳发展模式无疑将为具有差异化地理自然环境和多元化产业基础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