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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第一批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

按照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评审要求,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的2019年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经专家评审、厅务会研究审定,拟确定4个项目(其中石嘴山市2个、吴忠市2个)列入第一批项目,进行立项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6月25日—7月1日,凡对上述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科技厅高新技术处或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高新技术处联系电话:0951-5032564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951-5032301    

     

  附件:2019年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第一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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