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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各开发区报送一般物工业固体废 处理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宁党办〔2019〕81 号)要求,为摸清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 建立健全固体危废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为做好污染防治攻 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请各开发区进一步对辖区内重点涉重企业 及危废产生和处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摸底 排查,并对涉重、涉危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不规范等 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

 请各开发区管委会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之前报送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处理场的建设方案。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将开发区固 废处理场站建设纳入开发区总体规划,逐年安排建设,并于 2020 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联系人及电话:王晓军 6038003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 年 8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工信厅 阅读量:4339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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