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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发改委印发《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引导化纤工业加快转型升级,依据《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化纤工业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是纺织工业整体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支柱产业, 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化纤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化纤产量占全球三分之二以上。常规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居世界先进水平,但产能结构性过剩,行业盈利能力下降。行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比重低,不能很好适应功能性、绿色化、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高性能纤维制造成本高,质量不稳定,难以满足航空航天等领域发展需求。化纤是纺织工业的主要原料,也是纺织工业创新发展的基础,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引导化纤工业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纺织强国,特编制《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中国制造2025》,以提升创新能力为着力点,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以推动转型升级为出发点,积极推广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以实施提质增效为落脚点,大力实施“三品”战略。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引领,创新驱动,协调发展,构建竞争新优势,为基本建成化纤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原则

创新驱动,升级发展。加快完善化纤工业创新体系,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创新。以企业为中心,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和生物基化学纤维,提高化学纤维的功能化、差别化水平。推进化纤生产智能化、柔性化、网络化改造。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

控制总量,平衡发展。坚持优化存量,从严控制新增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加大兼并重组力度,推动产业集聚,提升行业综合竞争能力。

绿色制造,持续发展。坚持低能耗、循环再利用,加快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完善绿色制造的技术支撑体系。积极推广绿色纤维标志产品,全面推进行业清洁生产认证和低碳认证体系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制造方式的绿色转型。

开放合作,共同发展。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要求,推进化纤工业装备、技术、标准、服务的国际化。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引进高端技术、先进管理经验以及高素质人才,加快形成化纤工业国际化发展的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化纤工业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增长,化纤差别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高性能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有效产能进一步扩大。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目前的1%提高到1.2%,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涤纶、锦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常规纤维品种技术水平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以及生物基化学纤维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绿色制造水平进一步提升,单位增加值能耗、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等达到国家约束性指标和相关标准要求,循环再利用纤维总量继续保持增长,循环再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

控制总量规模,优化产能结构。坚持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拓展应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差别化、功能化技术融合,推动行业发展模式由“成本和规模”向“高附加值、专业化与系统化”转变、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严格能耗、物耗、环保、质量和安全等标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控制常规化纤产品新增产能,化解部分过剩产能,为优化供给结构提供空间。

推动兼并重组,促进协调发展。支持企业通过横向联合与垂直整合,实现存量资产的重组和优化。对规模大、实力强的精对苯二甲酸-聚酯企业、己内酰胺-锦纶企业可通过产业链延伸,实现炼化、化纤及纺织的一体化生产,提高产业链掌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引导企业向市场便利、资源丰富、产业链配套完善以及环保治理集中的地区集聚,促进产业集群式、园区化发展。形成一批产品技术含量高、品种丰富、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大型化纤集团。同时发展一批“专、精、特、强”中小型企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和多功能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服装、家纺以及产业用领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

加强国际合作,构建产业链竞争优势。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国际产业分工,深化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化纤跨国公司,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与国外高技术纤维及复合材料等生产企业的合作,提升我国化纤的制造和应用水平。推动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利用中亚、中东等地区油气资源布局原料加工,依托东南亚市场,利用我国领先的化纤制造技术和装备,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配套,主动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全球分工体系、研发创新体系和营销体系。推进产品、技术和标准的国际化合作与互认,提升在化纤国际标准领域的话语权。提高我国化纤工业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支持在设计、核心制造、营销和咨询服务等环节开展国际合作,鼓励跨国企业在国内设立研发机构。

(二)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创新能力

搭建创新平台,完善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借助高校、科研院所优势,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产业及应用推广体系集聚,建立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创新平台,推进企业技术中心、重点行业工程中心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上下游产业链集成开发。加快推动在关键领域拥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的工程化推广和产业化应用。继续支持开展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等行业学术活动,支持以实现产业化为导向的工业应用基础研究,为化纤新品种和新产品的开发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持。

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着力提高常规化纤多种改性技术和新产品研发水平,重点改善涤纶、锦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常规纤维的阻燃、抗菌、耐化学品、抗紫外等性能,提高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品种比重;加快发展定制性产品,满足市场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加快发展工程塑料、膜等非纤用切片及产品,扩大应用领域。加强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到仓储销售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提高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化纤工艺和装备,实现柔性化生产和产品的优质化。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推广在线计量检测控制系统应用,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

突破关键技术,推进高技术纤维产业化。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重点加强高附加值、低成本关键工艺及装备工程化技术研究。间位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纤维,重点开发新品种,拓展应用领域。碳纤维、聚苯硫醚纤维和连续玄武岩纤维等产品,重点攻克低成本、高稳定性制造技术和装备,开发适用不同领域需求、不同档次的纤维品种,碳纤维要以汽车轻量化和大飞机制造等国家重大工程为契机,重点攻克高端纤维及复合材料生产技术。聚酰亚胺纤维、对位芳纶和聚四氟乙烯纤维等品种,重点研制成套装备、解决工程化放大的技术问题。

突破替代石油资源的生物基原料和生物基化学纤维绿色加工工艺、装备集成化技术,实现产业化、低成本生产。重点提高生物基合成纤维聚合及纺丝单线规模和整体技术水平,优化海洋生物基纤维原料多元化及规模化生产技术。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拓展生物基化学纤维应用领域。

推进智能制造,加快两化融合。着力突破数字化、智能化化纤成套装备及制造等关键技术,突破现有化纤装备设计瓶颈,实现模块化生产。满足多品种、高品质、低能耗、清洁化的生产要求,鼓励支持开发面向化纤企业生产的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能源管理体系、企业管理信息系统(ERP)、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物联网系统。加强在线检测、远程诊断以及运行维护等功能的开发应用。开发和推广数字化工艺设计、数字化全流程制造技术、数字化生产管理技术,实现大容量多批号产品的信息自动化及产品可追溯性。推动在涤纶、锦纶等行业建立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示范,研究大数据、云计算在化纤生产全流程中的应用。

(三)发展绿色制造,推进循环利用

推广绿色技术,提高节能减排水平。推动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回收再利用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重点开发锦纶熔体直纺、再生丙纶直纺等新技术。推广绿色制浆技术,提升原液着色技术生产水平,拓展应用领域,发展纤维绿色后加工工艺技术。编制节能低碳技术目录,积极推广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持续推动清洁生产,深化污染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培育行业内能效领跑者企业。

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促进绿色消费。建立与发展废旧纺织品、废弃聚酯瓶等资源回收和产品梯度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扩大高附加值再生化纤及制品的比重。研究制定行业绿色采购标准,规范采购、生产和销售,提升产品质量、行业信誉和品牌度,促进循环再利用化纤产品的消费。推进生物基化学纤维、循环再利用纤维、原液着色纤维等“绿色纤维”标志认证体系建设,提升“绿色纤维”产品的市场认知度。设立以化纤企业和协会为主体的行业绿色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实现绿色转型。

完善行业规范和评价体系建设,提高绿色制造水平。继续做好再生纤维素纤维、循环再利用纤维等行业规范条件宣传和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公告管理工作,适时进行规范条件修订。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评价制度和标准,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绩效评估,扩大适用领域。

(四)创新发展模式,提升行业软实力

加强品牌建设,扩大优质纤维影响力。继续组织中国纤维流行趋势发布,培育中国纤维品牌。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新产品推广模式,以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为内涵,推动纺织全产业链共同参与纤维新产品推广,培育纤维品牌,扩大需求。加强企业品牌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企业,推动企业品牌国际化。

加快标准化建设,提升质量水平。进一步增强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强标准化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化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在产品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和绿色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紧密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和科技创新趋势,进一步完善化纤协会团体标准,加快新产品和新技术成果标准转化。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

加强人才培育,夯实行业基础。适应化纤行业转型发展的新趋势,依托高校与骨干企业,集聚专业师资队伍,推进课程体系与培养基地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实用工程人才、卓越工程师和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大力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加强在国际投资、法律法规、标准认证等领域的人才储备,注重工程化技术团队的培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引导高端人才向企业流动。加强交叉学科、新兴学科领域专业人才培养,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科技人才。

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创新企业经营模式。引导化纤企业将服务嵌入制造和营销的各个环节,鼓励企业从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品牌、物流等服务环节延伸。为客户提供系统和增值服务。利用“互联网+”思维,提供柔性化、小批量、定制化服务,创新经营模式,整合资源,构建全方位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提高企业服务化水平,建设高水平的服务型制造旗舰企业。

三、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一)纤维新材料

新型功能性纤维开发与品质提升。开发聚合与纺丝一体化装备的设计与制备技术,实现模块化生产;开发新一代差别化、多功能纤维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与应用,进一步拓展纤维产品在功能性服装、功能性家纺和工业、环保等领域的应用。加强生产全流程质量管控,促进优质产品供给,满足消费升级和个性化需求。

专栏1 差别化、多功能纤维品质提升

1.大容量聚合纺丝设备开发。开发高效节能的大容量聚酯聚合和熔体直纺的设备和工艺技术,突破锦纶环吹风技术,提升大容量锦纶装备水平,进一步降低常规纤维的生产成本。利用模块化技术实现差别化、功能性纤维的规模化生产。 2.新型纤维品种开发。开发新一代共聚、共混、多元、多组分在线添加等技术,实现深染、超细旦、抗起球、抗静电等差别化纤维的规模化生产。开发新型中空纤维膜以及阻燃、抗熔滴、抗紫外、抗化学品、抗菌等功能性纤维的制备和应用技术,进一步提高化纤产品在工业及家纺领域的应用比例。 3.柔性制造技术。建设化纤高效柔性制造技术创新平台,提高工程技术及产品的开发能力,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水平,系统解决产业发展技术瓶颈。

高性能纤维产业化。进一步提升与突破高性能纤维重点品种关键生产和应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纤维的性能指标,拓展高性能纤维在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先进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和电力等领域的应用。

专栏2 高性能纤维产业化

1.高性能纤维稳定化、低成本化生产。扩大单线产能、优化控制过程,实现T300级和T700级碳纤维、芳纶1313、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连续玄武岩纤维等高性能纤维的批量化和低成本生产,强化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高性能纤维新品种开发和系列化发展。提升碳纤维、芳纶、聚酰亚胺纤维和聚四氟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品种的系列化,以满足下游用户的需求。突破高强高模型碳纤维、连续碳化硅纤维、硅硼氮纤维、聚芳醚酮纤维等新型高性能纤维制备及产业化的关键技术。 3.高性能纤维创新体系建设。建设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研发和应用的公共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技术支撑和培育高质量技术人才。

生物基化学纤维产业化。突破生物基化学纤维产业化关键装备的制造,攻克生物基化学纤维及原料产业化技术瓶颈,实现生物基化学纤维规模化生产,着力拓展在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方面的应用。

专栏3 生物基化学纤维产业化

1.生物基再生纤维。突破溶剂法纤维素纤维(Lyocell)关键装备制造的技术瓶颈及高效低能耗溶剂回收等自主创新技术,实现规模化生产;拓宽原料来源,建成示范生产线。 2.生物基合成纤维。突破生物基合成纤维原料的产业化制备技术,重点发展非粮食资源的生物基纤维原料生产,提升聚乳酸、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及生物基聚酰胺的聚合、纺丝和染整产业化技术水平。 3.海洋生物基纤维。开发国产虾(蟹)壳、海藻等海洋生物基纤维原料,建立海藻纤维的原料基地;进一步提高单线产能,降低生产成本,拓展应用领域。

(二)绿色制造

开发推广纺前原液着色、绿色制浆、高效绿色催化等先进绿色制造技术,研发废旧瓶片和废旧纺织品高效分选回收技术,建立高水平循环再利用体系,提高化纤行业绿色化生产水平。

专栏4 绿色制造和循环利用

1.绿色制造技术和装备。推广和发展绿色制浆、酸站闪蒸一步提硝等再生纤维素纤维生产技术,聚酯装置乙醛回收利用技术、聚酯无锑催化剂聚合技术,大型锦纶聚合装置己内酰胺回收利用技术,公用工程节能增效技术、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技术等,推广大容量高效浸渍设备、催化调聚脱色设备、低温连续滞留设备和高效脱水设备,研究和攻克非重金属绿色催化剂技术。 2.废旧瓶片和废旧纺织品的高效分选回收技术。研发快速高效的废瓶或瓶片的分选、清洗技术和装备,研究开发废旧纺织品的预处理与组分分离技术。 3.高值化循环再利用纤维生产技术及装备。开发醇解、杂质分离、聚合、纺丝连续化再生纤维制备的产业化技术及装备;提升大容量物理法循环再利用纤维生产技术水平,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拓展应用范围。 4.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完善原液着色功能性纤维的产业化纺丝技术,开发高性能、高浓缩功能性色母粒的清洁生产技术,完善原液着色纤维标准和色标体系。

(三)智能制造

研发智能化化纤成套生产线,根据化纤生产工艺特点,应用信息技术,采用先进控制方法、感知技术、智能化技术,实现从纺丝到仓储的智能化管理,推动建立涤纶、锦纶等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示范。

专栏5  智能制造

1.数字化纤维全流程生产技术。强化工艺设计与制造数字化技术,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分析技术,建立智能化控制系统及模型控制系统,形成化纤生产过程模拟、优化与控制一体化方案。 2.产业链智能生产追溯系统。建立包括原料制备、纤维制造、质量检测、包装、仓储、物流等全流程的生产工艺数据采集系统和中央数据库,实现化纤生产全流程信息可追溯;运用先进检测和控制技术,开发连续性、均匀性和稳定性的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3.化纤生产智能物流系统。开发集仓储、物流、包装、标签打印于一体的智能物流系统,采用自动化输送设备、机器人、立体库、自动包装设备、自动控制系统,优化库存结构,降低库存成本和平衡物流。 4.智能示范工厂和智能车间。突破原料、纺丝、检测、包装、仓储、物流等单元智能化以及集成智能化关键技术与装备,建立推广聚酯、聚酰胺、再生纤维素纤维等柔性化全流程化纤智能生产车间和智能化生产工厂。

(四)品牌与质量提升

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和规范质量的评估、认证体系,研究进一步扩大纤维流行趋势发布的品牌影响和效果,开展“绿色纤维”标志认证的推广和培育工作,加强品牌宣传,推进行业、区域、企业、产品品牌的培育,充分发挥品牌在行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专栏6  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

1.制定品牌建设标准和价值评价体系。制定《化纤行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适用要求》和《化纤行业品牌价值评价》标准,建设品牌培育体系和价值评价制度,加大宣传和推行力度。 2.加强纤维品牌推广。加强纤维品牌整体宣传推广,扩大纤维流行趋势、“绿色纤维”标志认证的影响,推进上下游新产品应用开发对接,提升消费者对纤维品牌的认知度,制定行业品牌拓展路径,推进中国纤维品牌的国际化。 3.标准和质量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新型纤维产品标准和功能性纤维检测方法标准,加强化纤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推广在线检测和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实验室国际互认,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评价实验室。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行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

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等产业政策中准确定位化纤工业鼓励和限制的领域,正确引导产业发展方向。聚焦《中国制造2025》,通过现有政策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化纤重点工程予以支持,研究制定高新技术纤维在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支持化纤企业建设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推动财税、金融等有关优惠政策在化纤行业的落实。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化纤企业改造升级的支持。

(二)鼓励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

中央及地方政府要支持企业兼并重组,落实好国家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升级改造。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提高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引导和倒逼过剩产能兼并重组,充分利用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组合政策,推动僵尸企业破产退出。落实完善国际产能合作的相关政策。

(三)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鼓励国内化纤行业使用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等工具,灵活利用社会资本支持的市场化运作基金,促进企业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投资设厂,实行海外并购,建立研发、物流和销售中心。加大对境外投资化纤企业在融资、保险、救济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有实力的化纤行业机构开展中介咨询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项目设计、风险评估、融资机制、运营模式等全产业链咨询服务。鼓励和支持化纤企业在对外贸易和投融资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汇率风险,减少企业的汇兑成本。

(四)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加强行业运行和统计监测,加强对行业重大问题的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完善行业预警机制,引导行业资金投向。适时发布产能利用、市场需求等信息,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维护行业安全和发展利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行业标准、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全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区域公共服务平台。

(五)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支持行业协会研究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支撑。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企业诉求。把握行业发展需求,加强产业联盟建设并不断提高重点联盟的运作水平。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成果推广、人才培养等专业化服务,为特色集群、基地提供专业、定制化服务。

(六)加强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负责《指导意见》的组织实施,加强《指导意见》的宣传和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增强行业、企业和社会实施《指导意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指导意见》的动态评估和实施的阶段性成果监测,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各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加强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与协调。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协同推动《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来源: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阅读量:7959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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