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的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涉及企业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的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涉及企业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