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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 的纳税人除外)

       一、申请条件

  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 的纳税人除外)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三、办理材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变更内容涉及相关决议或证明文件的,应提供: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税务登记证内容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5.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发生变化,应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四、办税流程

  

 

  五、办理地点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六、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注:此项业务已经实现“同城通办”。


来源:低碳工业网 阅读量:8402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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