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基地管委会战略规划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加快推动全区工业“三 废”综合利用力度,树立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典型,引领全区工 业绿色发展,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 区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宁工信函 〔2019〕223 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 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经企业申报、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初审推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 确定了自治区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现 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 示范企业工作的跟踪指导,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引领本 地区加快工业“三废”综合利用。请各地区研究推进工业“三 废”资源综合利用的具体办法,并制定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二、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提纲要求,重 点围绕创建工作达到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等,进一步完善保障措 施,细化工作步骤,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示范创建工作。
三、对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实行以下激励政策:
1.对符合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 贷款贴息等支持;
2.对符合国家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推荐;
3.电力直接交易和电价补贴政策向示范企业倾斜;
4.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列入自治区绿色工厂并推荐申报 国家级绿色工厂;
5.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其他扶持政策。
附件:自治区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 年 10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